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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继承税

在这里,我来为大家说明一下遗产税的缴纳与扣除

 

 本事务所将会与合伙人税理士合作,将从民法和税务两方面为产生继承税的客户提供认真且可靠的协助。

 

您知道吗?实际上根据税理士的不同,遗产税的申额也是不同的

 

这样啊,委托的税理士不同,税金额也会不同啊!

 

接下来我再进一步为您说明一下,有些人由于税务调查而缴纳了200万~ 300万的税金,继承税的税务调查的发生概率是很高的,每4起中就有1起。

 

然而我们合伙人税理士事务所每100起中,却只有1、2起会受到税务调查。是委托报酬高的税理士呢?还是委托报酬低,但由于不够细致造成之后税务调查介入而被多征收税金的税理士呢?如果您有这样的苦恼,可以向我们问询一下。初次免费咨询时,我们会为您提供满意的解答与方案。

 

本事务所负责确认继承人、调查继承财产与制作遗产分割协议等综合继承手续的协助工作,合伙人税理士则负责评估继承财产、申报继承税与申报赠与税等。

 

日本国内顶尖的、且经验丰富的行政书士与税理士强强联手,将为客户提供最好的协助。您可以随意地来进行一下初次的免费咨询。

承税是什么税?

 

先从最基本的部分来说明一下,继承是指因被继承人(已故人本人)的死亡,被继承人的亲属等(继承人)过继承而取得的财产所征收的税金过遗()而受遗赠来的财产也要征收承税,因此财产的受遗赠人也为征收对象。

 

必须得在得知承开始之日(通常是去世之日)的第二天起的10个月内,到死者死亡时居住地的管辖区的税务署进行继承税的申报与纳税。

 

如果未能在申报期限内进行申报的话,除了本来应该缴纳的税金以外,还会增加无申加算税与滞。因此无法进行手续办理时,有必要尽早咨询专业人士。

 

关于遗产税,首先让我来为您介绍一下是什么样的税金

什么是承税……

遗产税是指,由于被继承人(已故人)的死亡,对其亲属等(继承人)继承的财产所征收的税金。通过遗嘱(遗言)而受遗赠得来的财产也同样要征收继承税。

 

※征收赠与税的情况也是存在的。继承税中存在各种各样的减免,不过,通常情况下基本上均为下述的基础减免。

 

  • 扣除= 3000万日元+承人人数× 600万日元

 

必须得在得知继承开始之日(通常是去世之日)的第二天起的10个月内,到死者死亡时居住地的管辖区的税务署进行继承税的申报与纳税。

 

由于如果在这10个月内未能申报的话,除了本来的税金以外,要缴纳加算税与滞。因此建议您好好地向专业地税理士进行咨询,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税务署申报。通常情况下,办理继承手续需2、3个月左右,之后需要进行财产调查、评估,因此仅剩2、3个月时间可以用来申报继承税。超过10个月的话,将无法享受到继承税的减免优惠措施。因此,如果继承发生已经过去将近半年的时间了,那您最好尽早委托税理士,在还未蒙受损失前,着手办理相关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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