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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弃继承

承的方法大致有三种,即单纯、放弃承、限定承

 

考虑继承方法是在继承财产的调查结束之后进行的事情。

 

在不清楚正财产和负财产的情况下,是很难判断出哪种方法是对自己最有利的。调查完财产后不知道该怎么办的人请先向我们随意询问。

什么是放弃

放弃继承是指不继承任何财产的法律行为。一般来说,有两种含义。

 

一种是上放弃。例如,弟弟把被继承人母亲的财产全部交给哥哥的情况下,在遗产分割协议中注明这一点,实际上就是放弃继承。

 

另一种是由于债务等负债较多,因此想放弃继承。放弃继承需要在期限内(3个月)向家庭法院行申述

 

如果放弃继承,不仅是负债,也意味着放弃继承的全部财产。

 

  • 正财产——“房地”“金”“股票”“汽
  • 负财产——“借款”“住宅款”“赔偿请求权”“赔偿责任”

 

如果是负财产压倒性地居多,或者除了债务以外没有可以继承的东西的情况,还是考虑放弃继承比较好。

可以放弃承的期限只有3个月…!?

如前所述,放弃继承必须在得知被继承人死亡后的3个月内向家庭法院提出申请。

 

在这三个月里,调查被继承人的财产并决定继承方法。

无法放弃承的情况

放弃继承也存在法律规定的部分,因此也存在无法放弃继承的情况。已发生继承行为的情况下,基本上是无法放弃继承的。

 

已发生继承行为是指什么呢?请参照下述内容来进行确认。

 

  • 已经变更了被继承人的土地、建筑物、存款的名义。
  • 已经进行了遗产分割协议,制作了遗产分割协议书,并办理了手续。
  • 已经支付了寄给已故人的账单的费用。

 

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最后“已经支付”的情况。聪明的工商业者会以其顾问律师的名义发来“哪怕是1万日元也行,希望您能支付一下”的内容证明。如果您觉得1万日元还可以,不是什么大金额……然后支付了这笔钱,就等于继承了被继承人的债务,也就是继承了债务。

 

对方了解如果继承人支付了这1万日元就不能放弃继承这一点,因此随后一定会要求您偿还剩余的债务。

 

除此之外,还有以下事例。

尽管期限临近,但还是靠自己进行了手续办理,结果由于申请的材料不齐全,而未被受理。故此,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被受理,就无法被认定为放弃继承。一般情况下,如果知道期限快到了,为了以防万一,会进行延长期限的申述。

 

放弃继承就意味着放弃1000万~ 2000万的债务(负债),这是一种风险极高的法律行为。因此,建议您先找专业人士好好咨询商量一下。

3个月的放弃

条件具话,即使超3个月,放弃承的可能性也是很高的! !

放弃继承的期限是3个月。虽然想放弃继承,但是已经超过了期限……有此想法的人,如果条件具备的话,即使超过期限放弃继承的可能性也是有的。

 

昭和59年4月27日,最高法院做出了如下判决:

已知死亡事实,且已知自己成为继承人,并且坚信不存在任何可继承的财产,同时继承人是完全有理由产生如此确信的,在这些得到法庭认定的情况下,确切的期限是从继承人得知全部或部分继承财产的存在,或通常一定会得知继承财产存在的时侯开始起算的。

 

即虽然放弃继承是必须在继承开始日起的3个月内完成的,但是“已经知道被继承人去世,而且也知道自己是继承,却不知道存在债务,因此并未放弃继承。”的情况,最高法院裁定为放弃继承。

 

如果事先了解一下这些相关内容的话,相信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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